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Oscar Emmanuel Peterson 1925 ~ 2007


喜歡Jazz 的朋友們, 相信一定認識 OSCAR PETERSON, 這位殿堂級大師在12月23日多倫多家中離世, 1925年出身於滿地可, 自小在黑人貧民區長大, 父親 Daniel Peterson是一位爵士樂鼓手及鋼琴師, 理所當然地成位OSCAR PETERSON第一位音樂老師, 而其姊姊 Daisy則教授他 Classic Piano.

年青時代的OSCAR PETERSON十分喜愛 Nat King Cole , Art Tatum的音樂, 其日後個人風格更滲入兩人演奏原素. OSCAR PETERSON 的演奏事業推向高峰, 就是在50年代加入 Norman Granz 樂團成為樂師, 其後得到 Norman 的賞識, 1949年在紐約 Carnegie Hall 作個人演奏會.

其音樂風格可謂多元化, 有個人 Solo, Jam section, Duets, Trio等. 跟他合作的著名 Jazz Musican有Louis Armstrong Ella Fitzgerald Ray Brown 等, 而我個人就喜歡他 TRIO 作品 NIGHT TRAIN.

這位爵士樂巨人的離世實在有點可惜, 因為近代的Jazz Musican 沒有人能跟這批 1930到60輝煌年代巨星相比. 另外我喜歡Jazz的一個原因就是在加拿大讀中學時代第一隻購買的JAZZ CD就是Verve Label的 OSCAR PETERSON PLAYS BROADWAY, 或多或小這位偉人可說是啟蒙我愛上爵士音樂的源頭, 我真的要向他致敬.

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WILL SMITH ~ I AM LEGEND


早上十時正到達灣仔君悅酒店宴會廳, 已見到一大班娛記正在等候. 大概到十時十五分左右, 大家開始排隊進入會場, 宴會廳可容納二百人左右, 這時我的眼睛便四出尋找有利位置希望可盡量接近這位巨星一睹他真人風采, 很快地我便找到對準台上 Will Smith位置的坐位.

十時三十分司儀宣佈 I am Legend 亞洲記者會正式開始, 大會安排先讓大家欣賞這套電影精彩片段, 之後司儀便介紹導演及編劇進場, 最後就是主角 Will Smith 在一遍熱烈掌聲中進場, Will Smith便急不及待用他攪笑方式跟在坐傳媒打招呼. 他沒有一般大明星架子, 坐在台上等候記者發問, 相反他主動走落台下跟記者朋友們握手, 而小弟有幸成為其中一位幸運兒. 作為他的影迷能夠與偶像近距離接觸 , 我可以告訢你當時我的心情是十分興奮.

今次記者會有來自亞洲不同地區傳媒採訪, 整個記者會歷時大概個多小時, 行家們都在一片歡笑聲中渡過, Will Smith令在坐每一位都十分受落,而他給我們的感覺是一位真性情, 沒有半點架子的大男孩. 很難想像這位身家過十億美元巨星可以如此親切, 相信我們香港的小小小明星應好好向Will Smith學習一下做人態度.

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New York Strip


好多人對美國食品彈多過讃, 原因他們烹調食物方法十分簡單, 沒有像歐洲人般花時間用各種配料放在食物上一起煮, 而我自己就覺得不論是哪一個國家食物, 只要新鮮好食是最重要.

講到美國食品, 除上篇文章提及過的American Breakfast外, 今次在NY旅程中食得最多的就是 New York Strip . 通常我會食16 ~ 20 oz 份量的, 作為食肉獸的我這份量就剛剛好, 記得第一次到美國食牛排是揀選超級巨形 Porter House, Size 足足比一般牛排重一倍有多 , 加上在美國食的全是美式份量, 大大塊牛排加 side dish係份量超多的薯蓉, 食到一半我已經覺無法再食下去, 這次的經歷可謂難忘. 其實大 size牛排是沒有細 size的這麼味美, 論肉質細件牛柳總比大大件 T-Bone 或Porter House來得幼嫩. 而我自己會喜歡中形份量 NY Strip.

美國牛排特色就是用炭火來烤, 沒有加上任何配料, 由上碟到你面前都是原汁原味, 通常食第一口時我不會加任何調味, 這樣就會試出這塊肉是否新鮮或試到廚師功力, 因為真正燒得靚牛排, 外面一定燒得較為香脆而內裡亦能保存到足夠肉汁.

在美國食一個 New York Strip一般只需 25 ~ 40美金 , 比香港足足平成半 . 相信對於一直認為食美式牛排是像食鞋底般朋友, 不妨試試用另一角品嚐這種食法

20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Sunny Side Up Please


每次到美加公幹或小住的時候, 總會專誠抽空到當地一些 home made restaurant嘆番夠本. 喜歡這裡的環境 氣氛, 當然最重要的就是食物. 每次到這些餐廳我一定會食一份巨形美式早餐, 而當中的Canadian Bacon是我最喜歡, 味道不太鹹剛剛好, 美加的bacon是獨一無二 , 亦是世界聞名, 價錢亦比其他地方的貴. 試過在香港City Super, Great, 買過一些回家, 但味道總及不上在美加吃的好味, 食完一份美式早餐足夠令我由greenwich行上57街, 頓時覺我精力充沛.

每次到紐約我一定會去一間位於Macy百貨後門 home made restaurant, 這裡的咖啡我覺得是最好飲的. 一份美式早餐加一杯美式咖啡, 只是七蚊美金左右, 但足以令我回味無窮.